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公布2021年度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第二批)的通知》,公布結果顯示,此次抽查的24個省份4257組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8.4%。其中,路面標線用玻璃珠,在9個省份抽查了13個路段、9家生產企業、20個批次、202組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7.5%
今年以來,交通運輸部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通過“抽檢分離”等形式開展了兩次監督抽查工作,共隨機選取26個省(區、市),84個工程建設項目,197個企業,7013套樣品,涉及公路波形梁鋼護欄、路面標線用玻璃珠、止水帶、預應力混凝土橋梁用塑料波紋管、土工合成材料(土工織物)、高性能減水劑、復合通行卡(CPC卡)等重點產品。
其中,第一階段共抽取樣品總數2656組(件),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7.2%,共發現5家企業、5個批次產品不合格;第二階段共抽取樣品總數4357組(件),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8.4%,共發現8家企業、9個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2家企業、3個批次已完成整改,經復查確認合格;有3個工程建設項目更換了產品供貨企業。
通知指出,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加大對相關企業和單位的跟蹤檢查力度,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盡快開展整改。要持續加強國家和行業標準宣貫和實施監督,密切關注本地區產品質量變化,綜合運用進場抽查、過程監督、監督抽查、竣工驗收等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科學研究院、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各檢驗機構:
為提升交通運輸行業產品質量,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依據《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交科技規〔2020〕2號),我部組織實施了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監督抽查),現將第二階段抽查結果(第二批)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我部根據各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重點產品基本信息等,組建監督抽查對象信息庫,隨機抽取被抽查對象,并隨機選取26個檢驗機構,通過“抽檢分離”等形式開展了第二階段的監督抽查工作。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牽頭技術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各檢驗機構隨機選派抽查人員,嚴格按照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相關標準規范開展監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結果
部在第二階段隨機選取了24個省份的45個重點公路路段,抽查了102家生產企業252個批次產品,涉及公路波形梁鋼護欄、路面標線用玻璃珠、預應力混凝土橋梁用塑料波紋管、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織物、高性能減水劑、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復合通行卡)等6類產品,共抽取樣品總數4357組(件),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8.4%,共發現8家企業、9個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2家企業、3個批次已完成整改,經復查確認合格;有3個工程建設項目更換了產品供貨企業。
(一)公路波形梁鋼護欄。
在11個省份抽查了19個路段、36家生產企業的165個批次、3980個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8.5%。
其中,公路波形梁鋼護欄板抽取了13家生產企業、46個批次、920片樣品,抽樣合格率為99.8%,主要不合格指標為防腐層厚度、基底金屬板厚、板寬。
公路波形梁鋼護欄立柱抽取了14家生產企業、37個批次、760根樣品,抽樣合格率為97.4%,主要不合格指標為定尺長度、防腐層厚度。
公路波形梁鋼護欄防阻塊抽取了15家生產企業、30個批次、600樣品,抽樣合格率為97.2%,主要不合格指標為防腐層外觀、防腐層厚度。
公路波形梁鋼護欄托架抽取了2家生產企業、3個批次、100個樣品,抽樣合格率為100%。
公路波形梁鋼護欄拼接螺栓抽取了22家生產企業、26個批次、864套樣品,抽樣合格率為98.4%,主要不合格指標為整體抗拉荷載、防腐層厚度。
公路波形梁鋼護欄連接螺栓抽取了15家生產企業、23個批次、736套樣品,抽樣合格率為99.3%,主要不合格指標為抗拉強度。
(二)路面標線用玻璃珠。
在9個省份抽查了13個路段、9家生產企業、20個批次、202組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7.5%,共發現1家企業,1個批次產品不合格。
(三)預應力混凝土橋梁用塑料波紋管。
在3個省份抽查了3個路段、6家生產企業、6個批次、6組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100%。
(四)土工合成材料(土工織物)。
在8個省份抽查了9個路段、17家生產企業、17個批次、17組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76.5%,共發現4家企業、4個批次產品不合格。
(五)高性能減水劑。
在6個省份抽查了16個路段、28家生產企業、32個批次、32組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87.5%,共發現3家企業、4個批次產品不合格。
(六)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復合通行卡)。
在7個省份抽查了6家生產企業、12個批次、120個樣品,總體抽樣合格率為100%。
三、有關要求
(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將抽查不合格產品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加大對相關企業和單位的跟蹤檢查力度。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盡快開展整改,及時提交復查申請和整改報告,并做好復查工作。
(二)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持續加強國家和行業標準宣貫和實施監督。密切關注本地區產品質量變化,綜合運用進場抽查、過程監督、監督抽查、竣工驗收等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特別是要加強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較為突出的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布)、高性能減水劑等產品質量監管,確保符合標準的產品方能進入交通運輸市場。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7日